学院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2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教学单位、各基层教学组织:

根据《学院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校教【20224号)(见附件)通知精神及要求,现组织开展申报工作。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应具备如下条件: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省级以上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或“省级以上一流本科课程;教研室负责人应由教学名师、一流本科专业负责人、一流本科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鼓励省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教育部教指委委员等积极参与,全国性虚拟教研室须有中西部高校教师参与;虚拟教研室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学院将为虚拟教研室运行提供必要的保障措施,在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绩效考核等方面给予激励。

请满足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申报前可进入全国虚拟教研室平台http://vtrs.hep.com.cn/home/homepage下载学习材料,各申报团队于2022411日——41824:00期间登录“学院本科教学管理系统”进行线上填写申报材料。

附件:

1.学院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学院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项目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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