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7-03-0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现将霍英东教育基金会“关于申报2017年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和青年教师奖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登录http://www.moe.gov.cn/srcsite/A20/s3117/s6583/201702/t20170227_297496.html查阅。请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霍英东教育基金青年教师基金、青年教师奖均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我校可推荐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2项,青年教师奖候选人1名,要求申报人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1日及以后出生,并已获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请学院统一择优推荐,各类均不能超过1项。我院申报工作分为初次申报和最终申报两个阶段。
 
1、初次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应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填写《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基金课题申请书(2017年版)》(简称申请书,见附件)、《霍英东教育基金会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推荐书(2017年版)》(简称推荐书,见附件)发送到hxky@fzu.edu.cn,并告知方昱婷。
 
初次申报截止时间:2017318
 
2、最终申报:我院将根据“公平、公正、科学”的遴选原则,组织有关同行专家对初报项目进行评审,确定最终推荐申报的项目。并于3月23人日前通知老师上交纸质材料。
 
二、对于通过审查的青年教师基金、青年教师奖申请者,科技处将分配项目编号(用户名)和密码,申报者应根据通知要求,使用该项目编号和密码登录“科技评价与评审管理信息系统”(http://211.151.90.194/hydjj)进行数据上传,然后再于系统中打印纸质《申请书》或《推荐书》,并将经推荐者(2名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教授在本校任教)亲笔签名的纸质版《推荐书》(青年教师奖申报人还需提供3-5篇代表性论文、著作或教材,如有获得省部级奖励的,须同时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申请书》(各一式三份)4月6日前交至校科技处(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同时注意各类《申请书》或《推荐书》按项目装订成册,不得分离。
  三、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欣荣电话:22865525邮箱:fdkjcxm@126.com
                         
                         院科研办
                        2017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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