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博士后:
为了更好地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我校从事博士后科研工作,根据《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15〕87号)的精神,结合我省和我校的具体情况,经校长办公会议(2016年·第8次)研究,我校已全面提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待遇,详见《学院关于提高全职博士后研究人员有关待遇的通知》(福大研〔2016〕34号),从2016年6月1日后新入站的全职博士后开始实行。
为进一步健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管理,不断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根据《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福大研〔2016〕14号,2016年4月修订)第四条的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必须在二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3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一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者在一类以上期刊公开发表2篇以上本人为第一作者的学术论文,论文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学院”,各学科可提出更高要求。现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提出博士后在站期间科研成果要求,经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博管办审核。发表论文类别界定按照《学院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3年版)》(福大人〔2013〕156号)执行。
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于9月18日前将有关纸质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博管办,同时发送电子版至yjsybgb@fzu.edu.cn。
地址:旗山校区山北行政楼西309
联系人:常凯、汤冬灵
联系电话:0591-22865501
院招生办
201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