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遴选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08-1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现将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关于遴选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详见附件1),请符合条件的老师积极申报。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传播专家遴选条件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学术水平或专业技能得到同行的广泛认可,具备“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良好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在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工程项目时,通过撰写科普文章等方式向公众传播最新科技发现和创新成果。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应在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学术权威和社会声望,能够正确把握和引领学科及学会科普工作发展方向。
3.能引领同行科技工作者、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开展科普工作。结合学科、领域的国际国内重大科技事件、重大国际科技或学术会议、主题日等,领衔举办或参与科普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示范性科普活动。针对学科、领域热点焦点和突发公共事件,及时领衔或参与开展应急科普服务,为公众解读热点焦点及公共事件背后的科学知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4.热爱科普工作,努力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在科学传播、科普创作与出版、科普活动等方面经验丰富,传播动员能力突出,有一定社会影响力。身体健康,每年从事各类科学传播4次以上,科普受众达到1000人次以上。
二、 科学传播专家的名额分配和材料要求
1、我校科协可推荐1名科学传播首席专家和3名科学传播特聘专家,我院推荐科学传播首席专家、特聘专家不超过1名。我校科协将根据推荐专家候选人历年科普表现,确定最后名单。
申报老师需提交《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由每位专家填写具体信息)和《福建省科学传播特聘专家推荐表》(见附件3),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其中1份《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推荐表》不用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电子材料须发送hxky@fzu.edu.cn
报送地址:嘉锡楼415
报送截止时间:2016年8月26日
2、省科协将组织专家评审并向社会公示后,确定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和特聘专家名单,颁发《福建省科学传播首席专家聘书》和《福建省科学传播特聘专家聘书》,聘期2年,聘期间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科技处联系人:陈慧敏 电话:0591-22865529
院科研办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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