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经过多年的发展,我校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果显著。目前,我校自然科学领域已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54个,校级科研机构78个,覆盖全校理工各个学科领域。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校科研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推动学校科研团队的健康发展,促进我校科研水平、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高,确保科研工作、学科建设持续、协调发展,现决定对我校现有校级科研机构进行清查和重新认证,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查工作的对象为全校校级科研机构,包括校级研究中心、校级研究所和校级研究室。
二、校级科研机构负责人须认真填写《学院校级科研机构情况登记表》,并经所依托学院或部门领导审查签字并加盖依托单位公章。 若涉及机构名称需变更或者负责人需更换或者研究方向要调整等,须在登记表中注明,并另行提出书面申请。
三、各有关学院、有关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清查工作,认真填写《学院校级科研机构信息登记汇总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对于机构负责人已经退休或离职,长期不开展科研工作或者研究方向不符合国家、省或学校发展规划的原研究机构,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审议后提出是否保留或撤消的书面意见,经校科技处审核后报校学术委员会审定。
四、对于机构管理运行不善,不能完成职责任务,检查不合格的科研机构,学校将提出警告,并限期整改;对达不到设置条件或连续二年无任何科研或学术活动,已经名存实亡的科研机构将提交学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后予以撤消。凡无故未参与本次重新登记的研究机构将按自动撤销处理。
五、各校级科研机构于2015年1月15日前将《学院校级科研机构情况登记表》(含电子文档)交所在学院或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1月20日前将《学院校级科研机构情况登记表》及《学院校级科研机构信息登记汇总表》(含电子文档)一式一份盖章后统一提交校科技处。
联系人:江建锋
电 话:22865524
邮 箱:jjf@fzu.edu.cn
院科研办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