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闽教办高【2014】2号文件的通知,为了加快学院高水平大学建设,促进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做好产学研服务信息统计工作,请今年有签订协议的老师于9月27日前将合作协议内容复印件交到嘉锡楼415,并填写“学院各学院对外签订合作协议登记表”。
签订的合作协议包括学院与学术机构、行业机构和企业、地方政府等签订的进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生产技术创新服务,经济合作等方面的协议,不含签订的学生实习协议。
院科研办
2014.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