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4-02-19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目前,“香江学者计划”已经开始申报,请有意申报老师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并于2月25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二)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并于3月10日将材料送到学院科研办。

学院科研办

2014.2.19

 

各学院、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根据全国博管办及省公务员局近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4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4年度全国拟选派55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在港的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根据国家规定,“香江学者计划”申报人员若通过国家评审,则视为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办理正式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本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教学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新近毕业(一般三年以内)且年龄不超过35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通过校级博士学位答辩),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五)专业领域:基础研究、生物医学、信息技术、农业、新能源、新材料、先进制造、经济学、法学、管理学等。

(六)应届博士毕业生或教学、科研人员通过拟进站的博士后设站单位申报港方提供的项目时,申报单位一般应在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已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七)在站博士后人员须经所在申报单位和合作导师同意;在职人员(含定向委培博士毕业生)还须征得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

三、申报程序及具体要求

1.请申请人认真查阅《2014年度港方岗位需求》(附件一),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申请人于2月25日—3月10日期间登录中国博士后网,进入“香江学者计划/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项目”申报评审系统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二)及主要证明材料(扫描件)。

申请人需提供《“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主要证明材料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申报材料要简明扼要,介绍性文字要真实、准确、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

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需确保报送的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内容完全一致。如内容不一致,将取消该申请人上会评审资格。若存在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获选资格。

3.申请人需提交《“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三)一式3份,其中“单位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或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到人事处审批盖章后交由研究生院。

4.由于省公务员局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14日,请申请人务必将有关材料于3月11日前报送至研究生院审批、汇总。

 

联系人:常凯、汤冬灵

联系电话:22865501

联系地址:行政北楼西309

电子邮件:ckck@fzu.edu.cn

   

附件:(可点击下载压缩包)

一、2014年度港方岗位需求

二、“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三、“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

 

研究生院

201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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