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02-26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有效结合内地与香港的人才资源和研究资源优势,共同促进国家科技和社会经济发展,自2011年起,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与香港学者协会共同实施内地与香港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一批博士后研究人员赴港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根据全国博管办及省公务员局近期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香江学者计划”我校的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香江学者计划”主要内容

“香江学者计划”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两年。2013年度全国拟选派50人,资助经费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和15万元港币,主要用于支付生活开支、住房补助、科研补助、医疗保险及往返旅费。根据国家规定,“香江学者计划”申报人员若通过国家评审,则视为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须办理正式进站手续。

  二、申报条件

      本校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职科研人员,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年龄一般在35岁以下。

(二)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校级通过博士学位答辩的决议证明),身体健康。

(三)具备良好的英语能力。

(四)拥有下列学术或科研经历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等;

2.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863”、“973”、国家知识创新工程等重大科技项目;

3.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以及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获得者;

4.单位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

三、申报程序及具体要求

1.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详见附件一,请申请人认真查阅,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2.《“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附件二)一式3份,其中“单位审核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或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到人事处审批盖章后交由研究生院。

3.《“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附件三)及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合订本一式4份(A4幅面,左侧装订,加封面、目录),申报材料要简明,介绍性文字要准确、写实、重点突出。获奖成果需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等级、位次(用“位次/人数”表示);著作、论文需注明出版社、发表刊物名称,合著的需注明位次。申报材料如涉密,请做好脱密处理。主要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科研学术奖励或专利证书、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学术专著的版权页或重要学术论文等。

4.申报材料须同时制成电子版,并刻制在3张光盘上,光盘正面写清“学校、姓名、申请编号”,随纸质材料一同上报。

5.由于省公务员局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为3月20日,请申请人务必将有关材料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学院科研办(嘉锡楼421,22866236,hxhgky@fzu.edu.cn)。

   

附件:

一、港方提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岗位需求和招聘职位

二、“香江学者计划”单位人选推荐表

三、“香江学者计划”申报表

(下载地址:http://yjsy.fzu.edu.cn/d.asp?newid=19588&classid=709

 

学院科研办

2013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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