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及以上科研机构: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召开福建省高校2012年度高校科技/社科统计年报布置会的通知》(闽教办科[2012]37号)要求,为了更科学、准确的做好今年科技统计工作,及时向教育部报送我校2012年的科技工作情况。特请各省级及其以上的科研机构(自然科学类)负责人填报《表一_科技经费情况表》、《表二_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和《表三_科技活动机构项目情况表》(请详见附件材料)。其中请注意,将《表二_科技活动机构情况表》中对应“承担项目(项)”一栏所统计的当年在研项目信息填入《表三_科技活动机构项目情况表》,各表附有具体填表说明,请仔细阅读。
学院科研办
2012.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