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2-07-0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接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通知的通知(闽科计【2012】44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组织申报。

申报要求:

1、根据省科技厅限项申报的要求,本批申报科技厅重点项目,学校要求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不超过1项,请有意申报的老师于2012年8月12日之前,将《申请书》等有关材料电子版1份发送学院科研办邮箱(hxhgky@fzu.edu.cn)。

2、各位老师申报的项目,应针对各领域(工业、社发、农业)申报要求的方向进行申报,否则不予推荐。具体其他申报事项请参照福建省科技厅网站(www.fjkjt.gov.cn)通知中查阅。

3、通过学校审核推荐的项目,应于2012年8月30日之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学院科研办

2012.7.1

 

附: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工业、农业、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闽科计【2012】44号

   省直有关单位、宁德市科技局、厦门市科技局: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十二五”科技发展专项规划》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精神,2013年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将重点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共性技术、应用技术、公益技术研究,以及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示范;软科学研究项目将围绕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创新型省份建设需要,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本批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和软科学研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在闽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附件6所列的8个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可以申报本批科技计划项目,其他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专项研究经费已由省财政厅转拨,因此不在本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之列。

2、科技计划重点项目不支持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项目,不支持已完成产品开发任务的项目,项目研发内容应是尚未开展的工作。

3、已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有2项以上项目到期未验收的,不受理该单位申报新项目。

4、项目负责人应为实际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员,政府公务人员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项目结束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同期主持的省科技计划项目数原则上不超过1项(含省科技重大专项专题,科技重大项目、重点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软科学项目以及自然科学基金杰青项目)。

5、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应在附件中附上合作协议,协议内容应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分工,及其知识产权权属、自筹配套经费落实等。

6、科技计划重点项目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10万元,软科学研究项目申请经费要求见附件5,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

7、重点申报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3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至2016年3月1日。软科学研究项目研发起始时间为2013年3月1日,结束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014年9月1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http://xmgL.fjkjt.gov.cn )网上填报提交申报材料。申请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请选择“重点项目”类型申请书;申请软科学研究项目,选择“软科学项目”类型申请书。高等院校、中央在闽单位、宁德市科技局、厦门市科技局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归口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审查并予推荐。

三、申报时间

  本批项目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至8月31日,推荐时间为2012年9月1日-10日。推荐单位在9月11日至17日将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格式见附件7)各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发展计划处,软科学研究项目报送函和申报项目汇总表一式2份寄送达我厅政策法规处,逾期不再受理(项目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不需报送)。

四、其他事项

   1、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和立项比例,我厅根据科技计划项目安排情况,结合各推荐单位往年项目推荐、立项和执行情况,确定申报推荐数,请严格按照限项数(见附件)推荐备选项目。

  2、有关领域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详见相关附件(附后)。重点项目申报内容应符合重点支持方向和领域范围,项目目标任务应明确具体,技术指标量化可考核,在项目完成时能够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的项目,我厅相关处室将在形式审查后予以否决,并不再受理该项目修正材料和补充申报其他项目。

 3、因2013年度项目结转工作将提前,请在研项目和已结题但计划经费尾款未拨的承担单位于11月1日前,通过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并报送《2012年度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由项目实施管理机构现场检查,网上审核后提交。不用报送纸质材料。

附件:

附件1

 2013年度工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产业化应用目标明确的工业和高新技术领域的关键技术研发、共性技术攻关。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信息与通信工程

新一代网络与通信技术、数字视听及出版技术、大型应用软件和嵌入式软件技术、物联网核心器件及其智能感知与控制软件、微电子技术。

(二)机械工程

制造业信息化技术,现代设计与制造技术,绿色制造技术,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智能化生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制造技术。

(三)材料科学与工程

低成本高性能光电材料;特种陶瓷与玻璃材料;功能性纤维与面料;新型高分子材料;高性能金属材料。

(四)能源与电气科学技术与工程

太阳能等新能源开发及应用技术;动力与储能电池关键技术;工业与建筑节能关键技术;高效用能设备和照明新产品。

(五)环境工程

工业废气污染减排技术;工业废水减排技术;工业固体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技术;环保装备及监测仪器。

(六)现代服务业

服务新业态的信息技术;电子商务与物流一体化技术;数字生活服务共性技术。

(七)企业安全生产技术

重大灾害事故防治关键技术、安全避险与应急救援关键技术与装备、职业危害防治关键技术。


附件2

2013年度农业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重点支持主要农林作物和养殖动物新品种选育、主要农林作物高效栽培和养殖动物健康养殖以及重大病虫害防治、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农林作物育种及高效种植技术

主要农林作物抗虫、抗病优良新品种选育,育种方法与技术研究,高效栽培和经营管理技术研究,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和生物农药的创制,专用和有机肥开发,控释肥料技术开发。

(二)动物健康养殖技术

地方特色优良新品种与优质专用品种选育和健康养殖技术,新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研发;重大、多发疫病防控技术、诊断试剂盒、新型疫苗和新兽(鱼)药的研发。

(三)海洋技术开发

海洋农业产品精深加工质量控制技术、副产物高效利用技术、营养功效成分高效分离技术与装备,开发海洋生物制品与海洋功能食品,近海高效养殖等海洋新兴产业设施与装备。

(四)农业及农业生物工程

农林产品精深加工及副产物综合利用、质量控制技术,农林产品及其废弃物活性物质提取和利用技术研究以及先进农产品加工设备开发;设施农业装备和小型轻便作业装备开发;酶工程、发酵工程、生物改性、生物转化、高端生物保健食品、生物基础材料等技术研究及产品开发。

 


附件3

2013年度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要求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发展民生科技,重点支持人口与健康、资源与环境、公共安全等社会发展科技领域的应用技术和实用技术研究,不支持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人口与健康领域

1、疾病防治技术

重点开展心脑血管疾病、流行传染性疾病、女性健康相关疾病防治技术研究;口腔疾病诊疗技术研究;中医诊疗技术临床研究。

2、药物技术研发

重点支持国际专利快到期药物的抢仿及创新研究;支持开展新药药学、药效、药理、毒理等方面的临床前实验阶段研究;药物新剂型的开发研究;海洋药物研发;传统中成药二次开发研究。

3、生物医学材料

重点开展新型生物医学材料的研究;新型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的研发。

(二)资源与环境领域

1、资源综合利用技术

重点开展资源再生与循环利用技术、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2、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技术

重点开展小流域和重要库区水环境污染监测治理技术、河口及海湾湿地生态保护技术研究;水土流失区生态修复技术研究;武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技术研究;大气污染监测技术研究。

3、近岸海洋环境监测与保护技术

重点开展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流域入海口污染物等监测技术研究;海洋赤潮监测与预警技术研究。

(三)公共安全领域

1、食品安全技术

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检测和食品危害物溯源技术研究;食品安全技术标准研究。

2、社会安全技术

重点开展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和装备关键技术研究;开发防范和打击犯罪的技术装备。

3、防灾减灾技术

重点开展强对流天气灾害的精细化预警预报技术研究;地震、滑坡重大地质灾害的预测监测和应急技术研究;建筑抗震技术研究;城市灾害安全监测、预警技术及灾后恢复重建技术研究。

(四)西部对口帮扶、科技拥军、民生科技专项领域定向申报。

三、其他事项

1、申请“人口与健康”领域项目应同时提交科技查新报告及有关实验室资质证明,并扫描上传作为申请书附件,其他领域可不提交科技查新报告。

2、专项领域:西部对口支援、科技拥军、民生科技专项领域(包括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科技强警、标准计量、九龙江流域治理和计划生育专项)采用定向申报方式,由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单位申报,不占用推荐单位推荐数。

3、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附件4

2013年度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和申报代码表

 

    一、2013年度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重点项目申报推荐数

 


序号

推荐单位

推荐申报数

1

厦门大学

10

2

福建农林大学

10

3

学院

10

4

福建师范大学

10

5

华侨大学

10

6

集美大学

10

7

福建医科大学(含所属医院)

20

8

福建中医药大学(含所属医院)

20

9

福建工程学院

5

10

厦门理工学院

5

11

闽江学院

5

12

泉州师院

5

13

莆田学院

5

14

漳州师院

5

15

龙岩学院

5

16

三明学院

5

17

武夷学院

5

18

宁德师院

5

19

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10

20

国家海洋局海洋三所

10

21

中科院城市环境研究所

8

22

南京军区福州总医院

8

23

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24

福建省卫生厅(含所属医院)

15

25

厦门市科技局

(限社发领域医学类,经费自筹)

10

26

其他省属推荐单位

(含所属企业和开发类科研院所)

各3

 

 

    二、申报代码表

 

 

2013年度省工业科技、农业科技、社会发展科技

计划重点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优先主题

代码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

工业科技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计划项目

2013H0101

农业科技处

农业科技

农业科技计划项目

农业科技项目

2013N0101

社会发展处

社会发展科技

社会发展科技

计划项目

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

2013Y0101

对口帮扶

2013Y1101

科技拥军

2013Y5101

民生科技专项

2013Y6101


附件5

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支持重点、申报条件、申报推荐数和申报代码表

一、重点支持方向

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创新体系,推动福建创新型省份建设为重点,开展涉及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热点难点问题研究,为我省有关部门提供操作性强的研究成果和有价值的科学决策建议。软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研发任务繁重程度和申请经费资助强度分为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与软科学一般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

1、福建科技发展促进经济及社会重大问题

2、福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重大问题

3、福建绿色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

4、闽台产业技术对接重大问题

5、福建省内区域协作与发展重大问题

6、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问题

7、福建科研诚信体系建设重大问题

8、科学思维与科学方法研究与运用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是具备软科学研究能力和条件的省属事业单位、省级产业技术创新重点战略联盟以及省科技厅负责管理的8个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

2、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申请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般项目申请资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申请项目经费预算应合理,若省科技厅实际资助经费未达到申请额度,差额部分由项目申请单位自筹解决。

3、项目申报人须根据指南所列重点支持领域确定的研究范围,自选项目类别(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和一般项目)自行设计具体题目,按各自代码申报。因我厅软科学研究经费预算额度有限,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将择优立项,数量有限,且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与一般项目分别评审立项,互不交叉。

4、申请软科学重要任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5、项目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一题多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一题多报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即取消项目负责人三年的申报资格。

6、推荐单位应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筛选,择优推荐。对符合以下条件的申报项目应优先推荐:

(1)与省直有关部门或与设区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合作研究基础并继续开展实质性合作研究全省性重大战略或区域性重大战略问题的项目;

(2)研究行业或产业发展重大战略问题且与有关政府部门有实质性合作协议的项目。

7、推荐单位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杜绝一题多报,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并签署推荐明确意见。一经发现并查实一题多报的,取消该推荐单位次年软科学项目推荐数。

8、项目最终成果或阶段性成果在公开出版或申报各类奖项时,须标注“福建省软科学计划项目(项目编号)资助”字样,未按要求注明的不予结题。

四、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推荐数

 

推荐单位

申报项目推荐数(项)

厦门大学

15

学院

15

福建农林大学

15

福建师范大学

10

华侨大学

10

集美大学

10

省社科院

5

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

5

省委党校

2

其他省属本科院校

2

其他省属推荐单位

1

五、2013年度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代码表

 

业务处室

计划类别

重点领域

题目类别

代码

政策法规处

 

 

软科学

软科学研究项目

重要任务项目

2013R0101

一般项目

2013R0102

 

 

附件6

8个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申报限项数

 

 

序号

申报单位名称

2013年申报限项数

1

省微生物所

9

2

省信息所

9

3

省海洋所

8

4

省测试所

6

5

省武夷山生物所

3

6

闽东水产所

6

7

厦门大学抗癌中心

4

8

省科技发展研究中心

5

 

附件7

 

201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格式)

 

推荐单位(盖章):          

 计划类别:

 

 

单位:

万元

序号

受理号

项目名称

承担单位

负责人

总投资

申请金额

备注

 

 

 

 

 

 

 

 

 

 

 

 

 

 

 

 

 

 

 

 

 

 

 

 

 

 

 

 

 

 

 

 

 

 

 

 

 

 

 

 

 

 

 

 

 

 

 

 

 

 

 

 

 

 

 

 

 

 

 

 

 

 

 

 

 

 

 

 

 

 

 

 

 

 

 

 

 

 

 

 

 

 

 

 

 

 

 

 

注:请按计划类别项目分别制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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