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各单位对外合作与交流情况的通知
日期:2010-12-30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研究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下一阶段发展规划,切实解决发展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有效推动我校对外合作与交流事业,请各研究单位在2011年1月3日(星期一)前,将本单位与外国和我国港澳台地区的院校或科研院所已经开展和计划开展的合作与交流情况报送院科研办,由学院科研办统一报送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处。
报送的内容需包括:
1、名称
2、开展的时间
3、境外合作方
4、合作与交流的层次
5、合作与交流的具体内容
6、本单位负责人
7、本单位联络人和联络方式
8、合作与交流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9、其他相关材料
    请各单位务必按时报送,以便纳入下一阶段学校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的规划中。请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学院科研办电子邮箱:hxhgky@163.com 联系人:陈伟斌  联系电话:22866337。

 

化学化工学院科研办公室

2010年12月30日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