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进一步摸清学校科研用房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公用房屋的使用效益,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科研用房自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各单位在旗山校区、怡山校区和国家大学科技园内用于科研用途的用房。
二、自查方式及要求
1、请各单位(部门)按照自查表要求分类填报,单位负责人签字;请将纸质自查表于2021年4月28日前嘉锡楼417学院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xxy@fzu.edu.cn;
3、联系人:曾宇航 电话:22860872。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自查工作,准确完整填报材料,确保按时完成。
请注意:2019年登记的表格中需要交房产资源管理费的部分都要填报进来,另外每个单位2019年的科研办公用房和房产资源使用管理费都发给各所秘书,请自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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