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单位上报2019年度科研绩效工作量的通知
日期:2020-01-17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位老师:
    为认真做好《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中的科研工作量计算工作,现开始申报2019年度科研绩效工作量数据,请各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申报。现将科研绩效工作量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理工类简易申报类别

    项目、专利、获奖、学术会议类别在附件1清单中出现的,不再重新申报。

申报流程:

(1)教师核对清单明细和分值(见附件1,2020年2月中下旬会上传项目和专利所有清单,目前只有获奖和学术会议类别);

(2)如有问题,填写附件2申报表增补或修正信息,报送学院,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签章的各类别增补或修正申报表(不含已有信息)(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科研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4)科研处审核,反馈学院;

(5)学院无异议后,修正电子清单,将本单位各类别完整信息电子清单(含已有及增补)发送科研处核算分值。增补部分放已有清单后面并用蓝色标记

(6)科研处将各类别最终清单下发学院,学院再次核实所有信息,无异议后打印本单位各类信息清单并签章后交给科研处存档。

2、理工类专项申报类别(与往年同,论文著作申报已提前完成,不再申报)

标准、平台申报流程:

1)教师个人申报,填写附件2,并提供标准等证明材料,提交学院;

2)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签章的专项申报表(纸质版一式1份)及附件材料(一式1份)提交科研处;

3)科研处审核计分,下发学院反馈予教师;

4)学院无异议后,修正电子清单,并将其发送科研处核算总分;

(5)科研处将最终清单下发学院,学院再次核实所有信息,无异议后打印各类信息清单并签章后交给科研处存档。

二、申报各类别科研工作量的若干要求
    1、所有的科研工作量指标都应符合人事处最新《学院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中的有关规定。
    2、对各类科研工作量指标的有关规定及附件材料:
    科技项目: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9年新立的项目,数据以《学院2019年科学技术研究项目表》(新立项目)为准,可关注科技处网页“科研项目”栏“新立项目众览”核查。核算的项目资助经费须扣除自筹经费、校内配套经费、对外协作费。增补的附项目批文。

获奖成果:前一年度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奖励。国家奖计到第三完成单位,省部级奖计到第二完成单位。
    知识产权: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9年授权各类知识产权。增补的附各类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标准: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9年颁布的标准,请附各类标准封面及体现标准起草人页。
  优秀建议被采纳:请附2019年被国家领导人的批示或省级领导的批示或加盖国家部委或省政府公章的证明。理工类的统一由社科处认定后移交科研处汇入分值清单,不需申报。

科技平台: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9年批准建立的各类科技平台、2019年国家和省级主管部门评估优秀的平台或处于运行期已有的省级以上平台。
  学术交流:符合科研工作量指标的2019年承办的国际或全国性学术会议。有未未存档的会议请附承办会议通知、会议批文(国际会议提供)、会议议程、各单位参会人员签到表、新闻稿、会场照片等相关证明复印材料。
    三、其他申报事项:
    (1)各单位认真填写《各类科研工作量统计表》(见附件2,一式1,提供相关附件证明材料1份经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统一上报校科研处审核。
    (2)申报截止日期:20202月18,申报时间紧,请各位老师抓紧时间认真申报,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院办科研办415,逾期及漏报材料均不予办理。

(3)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陈慧敏(22865529,kycchenhm@126.com)

报送地点:校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附件:

附件1简易申报类别科研工作量核对总表(表一至表七)(简易申报核对使用)

附件2《自然科学类纵向科研工作量统计表》(表一至表(简易申报增补和专项申报使用)

学院科技处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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