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硕导老师、学位点负责老师:
现学校组织开展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新增)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注意事项及需提交的材料通知如下:
1、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实行资格认定,分为任职资格(包括新增、跨专业增列)和招生资格认定。硕导职称等基本要求中明确,学术型硕导要求是教学及科研岗位人员;专硕导师要求有“在研主持或主持过企事业单位委托的实际应用课题”,有相关行业实践经验。
2、除2020年申请新增(或跨专业增列,仅限新申请的专业或领域)硕导外,如有计划2020年招收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都需要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招生资格认定申请。所有计划2020年招收硕士的导师都要签署立德树人培养承诺书(若不签署该承诺书,2020年将无法招生)。
3、系统申请起止时间:即日起-11月10日。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上提交申请后,经相应学位点负责人系统审核后打印《学院学术型任职/招生资格申请表》(路径:进入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点击[学术型硕导遴选]或[专业学位硕导遴选],申请新增或跨专业增列硕导的请点击“申请任职资格”,申请招生资格认定请点击“申请招生资格”,进行申请表填报。对2019年已具有硕导招生资格的专业进行2020年招生资格认定还可以通过“[同专业复制到申请年度]”复制后进行修改,具体操作参照文件《附件2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系统操作说明(2020年版)》中的第3、4点。)。
药学学科:按一级学科开展硕导认定。
化学学科:您在哪几个专业有硕导任职资格,就要在对应的几个专业分别提交招生资格申请。
4、关于印发《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福大研〔2018〕56号)中,对硕导的职称、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都有相应的要求,请老师们务必认真阅读学校文件。其中在科研成果即论文篇数的界定如下:“科研成果条件中,所发表学术论文均应与学科相关,第一单位须署名为“学院”,且以申请者本人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论文数篇按1/(n+通讯作者数)计算,当第一作者为指导的研究生或博士后时,n为0;其余情况,n为1。”。所以,老师们首选填写的是“第一作者和通迅作者(单通迅)”都是申请人的论文,或者“第一作者为指导的研究生(以系统匹配为准)、通迅作者(单通迅)为申请人”的论文,以便审核。
5、请在2019年11月10日前向教学办(嘉锡楼415)提交以下材料:
(1)经学位点负责老师审核签字的《学院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导任职/招生资格申请表》(申请人本人签字)一份
(2)立德树人培养承诺书,一式两份(第三份导师自己留存)
(3)经申请人签字的论文首页
(4)科研项目经费证明。主持的科研项目,其项目及经费能通过科技处、社科处网站查实的可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合作的科研项目,不是主持人的,除须上述证明外还需要有主持人签署的经费使用证明(见附件)。横向经费需要有合同,其中须有明确的经费额度和参与人排名。(以上证明的复印件,请申请人签字)
6、发表论文的刊物级别按《学院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17年版)》福大人[2017]182号进行认定。见附件材料。
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导师任职资格(新增)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校研〔2019〕48号
各学院、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和促进硕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福大研〔2018〕56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硕导资格(包括任职资格和招生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认真审核,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学院硕士生导师资格认定办法(试行)》(福大研〔2018〕56号)(见附件)规定执行。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制定高于本办法的规定。
二、资格认定类别
1.任职资格认定
分为2020年新增(或跨专业增列)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认定。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经所在学位点、学院审核,可直接认定同时具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1)近三年主持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
(3)在聘期内的省级及以上人才。
(4)当年获得博导任职资格。
(5)近两年新引进的教学、科研岗位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对于符合条件直接认定具有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的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时,可以在“科研成果或直接认定满足第几条件”一栏选择相应的直接认定条件,符合直接认定条件1和条件2的需填写有关科研项目或在顶级期刊发表论文的相关信息。
2.招生资格认定
分为2020年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经所在学位点、学院审核,可直接认定同时具有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导任职资格:
(1)当年直接认定硕导任职资格。
(2)列入当年(2020年)博导招生目录。
(3)从2018年起,近三年(即2018至2020年)具有新增硕导任职资格。
(4)近三年所指导的研究生获校优秀学位论文累计3人次,且所指导的研究生论文送审成绩没有出现需修改2个月及以上再送审的。
除2020年申请新增(或跨专业增列,仅限新申请的专业或领域)硕导外,如有计划2020年招收学术型(或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导师都需要提交申请。对于符合条件直接认定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时,可以在“科研成果或直接认定满足第几条件”一栏选择相应的直接认定条件,无须填写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相关信息。
三、时间安排
申请时间:2019年10月28日-11月10日。申请人须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填报申请(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硕士生导师资格申请系统操作说明》),同时签署立德树人培养承诺书(在系统上直接打印)。
四、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有效时间
申请人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应符合福大研〔2018〕56号文的有关规定,其中:
1、近三年在研科研项目有效时间为:2016年7月至2020年1月。
2、近五年科研成果有效时间为:2014年7月至2020年1月。
五、工作程序
1.申请人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上提交申请后,打印《学院学术型/专业学位硕导任职/招生资格申请表》及立德树人培养承诺书(一式三份),同时签字,并附相关材料(由学院确定提交哪些纸质证明材料),报送相应学位点负责人。
学院按一级学科认定硕士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的(参见附件3),交申请时,只能选择相应一级学科名称(不能选二级学科专业名称)。
2. 按一级学科认定硕士生导师任职/招生资格的,须由一级学科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其余由二级学科专业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学位点负责人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同时在系统上提交审核意见、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字,然后将申请材料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
3.学院学术委员会根据导师应具备的条件和承诺书进行评审,以无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通过者名单(可在系统“导出公示名单”导出)在全院公示5个工作日,系统中审核后将无异议者名单和承诺书上报研究生院。
研 究 生 院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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