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合成生物”“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9-07-0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转发国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合成生物”“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位老师:

近日,国家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 政府信息公开栏”中发布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和《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的申报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组织报或积极组织参与兄弟单位申报。

一、项目预申报要求及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可下设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个课题设1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课题的负责人。
  2. 项目的组织实施应整合集成全国相关领域的优势创新团队,聚焦研发问题,强化基础研究、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和典型应用示范各项任务间的统筹衔接,集中力量,联合攻关。
  3.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课题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进行答辩。根据专家的评审结果,遴选出3~4倍于拟立项数量的申报项目,进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二、申报项目负责人(不含课题及子课题 )到校科技处进行申报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注册。在国家科技部申报平台中已注册的老师,只要到校科技处进行申报项目注册。

三、本批项目申报,网上申报受理截止时间;福建科技厅是申报国家科技部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的推荐单位,本批申报时间,待省科技厅转发通知确定网上申报截止时间后再另外通知(学校原则比科技厅提早3个工作日,以确保项目能完成提交到省科技厅)。

将申报协议(若需要n分,则准备n+1份)其中1份,报送院科办审核签字盖章 ,再到校科技处办理,否则校科技不予办理)

联系人:陈宪荣, 电话:22865525,邮箱:kych@fzu.edu.cn

附:

1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3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4、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量子调控与量子信息”等重点专项2019年度定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校 科 技处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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