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文件精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基金委)将开展对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收回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收回范围
1、2016年度结题项目是指资助期限届满日为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且2016年度准予结题的项目。我校承担的项目清单(不含管理科学部)详见附件。
2、国家基金委收回资金范围是指截至2019年11月1日仍未使用的2016年度结题项目结余资金。应退结余资金以实际支出数为基础,不考虑应付未付、暂付款、预付款等情况(未冲销的借款不属于实际支出,作为应退结余资金)。
二、其他事宜
1、请2016年度结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研究的实际需要,尽快处理好经费报销事宜。结余经费开支范围仅限于项目直接支出。
2、上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有部分项目于2018年统筹至0000-660000经费卡,校计财处近期已将原统筹金额及经项目负责人确认后的在0000-660000中支出的相关账务调整至对应的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卡中,请项目负责人留意确认。
3、相关事宜校内联系人
(1)科研项目管理事宜
校科技处 周欣荣、邱启荣 22865525
(2)科研经费事宜
校计财处 黄锦 、黄枝 22865264、22865293
附件:学院承担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16年度结题项目(不含管理科学部)清单
校科技处、校计财处
2019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