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院2019年度 “闽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9-05-31 阅读次数: 作者: 来源:

各研究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闽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申报2019年度“闽江学者”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多种渠道,认真做好人选的遴选推荐工作,此次推荐工作重点结合学院 “国际青年学者论坛”人才对接成果。

一、聘任原则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闽江学者实行岗位聘任制。高校设置特聘教授、讲座教授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经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由高校聘任,实行合同管理,聘期三年。

二、 岗位设置

闽江学者岗位原则上按一级学科设置,所在学科应属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或急需紧缺领域,一般应为高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科研平台,优先在我省“高峰”、“高原”学科设岗,一般本科高校可结合区域经济发展需要,在学校重点建设的特色应用型学科设岗。

三、聘任条件                      

1.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

2.海外应聘者,一般应在国外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获得助理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它相应职务,或者具有连续3年以上的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且达到我省高水平大学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

国内(除福建省外)应聘者,应在国内知名大学或高水平研究机构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还应具有一年(含一年)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不接受我省高校校内在职教师申报闽江学者,但到校工作未满1年的除外。

  3.年龄:申报特聘教授的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人选年龄不超过45周岁,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年龄不超过50周岁

4.学术造诣:

应聘者应主持过重大科研项目,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多篇有较高影响因子的论文,或掌握关键技术,拥有重大发明专利,或在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研究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在本领域国际、国内学术界具有较大影响;或在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科研成果无知识产权纠纷。

5. 聘期内,特聘教授原则上应保证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每年最少不低于9个月讲座教授应保证每年在受聘高校工作3个月以上,因特殊原因,最少不低于2个月。签订聘任合同后一年内须到岗工作。

6.特别优秀或紧缺、特殊学科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学位、职务、年龄等要求。

四、聘任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遴选,择优推荐,根据学术委员会或教授委员会评议意见提出本学院(单位)拟聘人选,公示后报送校人事处。

校人事处对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后,经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后,产生我校向省教育厅报送的拟聘候选人,省教育厅将在评审后正式批复。

五、报送材料和时间

1、拟《学院(单位)推荐报告》一式1份(电子版和纸质版)。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基本情况2、《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候选人申请表》(见附件2、3)纸质版一式1份(建议简单装订)和电子版(特聘教授表格第八栏以后、讲座教授表格第七栏以后暂留空)。

3证明附件一式1份(纸质版)。包括: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证书须获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3)任职证明材料;

(4)职称证明材料(已评职称者提供原单位职称证明);

(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其中代表性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SCI、EI、SSCI、CSSCI收录(SCI收录论文请标明JCR分区情况)、期刊影响因子值、他引次数);

(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

(7)3-5位同行专家的推荐信;

(8)其他证明材料。

4、《2019年“闽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申报人选简明情况一览表》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见附件4)

请有申报的老师于6月13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学院415办公室,并将相应电子版发送至:652276592@qq.com

联系人:程国庆、刘琳琳  联系电话:22865279

附件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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