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区A13#-A20#楼选房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通知,现将《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区A13#-A20#楼选房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有关单位务必及时传达到相关人员中。
附件:榕教房办 [2019] 3号,《关于做好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A区A13#-A20#楼选房工作的通知》
基建资产管理处
2019年5月13日
接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限价商品住房销售管理办公室通知,现将《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教师生活区A区A13-A20#楼限价商品住房优先申购人员选房顺序名单》转发(详见附件)你们,请及时向相关人员传达。
附件1:正高优先顺序名单
附件2:副高优先顺序名单
附件3:中级优先顺序名单
附件4:初级优先顺序号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