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研[2016]60号
关于做好我校2016级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福大研[2015]48号文)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6年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
参评对象、参评基本条件和要求详见《学院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修订)》(福大研[2015]48号文),已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不再重复参评。
二、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学校成立校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各学院(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分管研究生教育的领导组成的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
2.符合奖励要求的候选人名单由博士生新生所在培养单位按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博士生初试、复试成绩、培养潜能和科研创新能力,提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小组审核通过,在所在培养单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培养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学院经办人员根据学院实际评审情况,按照推荐顺序上报名单,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11月18日前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4.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候选人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提交校博士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议确定获奖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获奖名单。
三、申诉电话:22865580(监审处),22865506(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