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硕士研究生招考的新形势,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不断提高硕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我校今年拟定所有专业(无论学术型还是专业学位)都要求外校调剂考生本科就读学校或者报考学校是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项目管理等四个专业以外)。为避免个别专科性、行业性高水平大学被排除在外,各有关学院如确有需要,可根据招生和培养的经验,遴选上报拟扩大调剂范围的高校名单(除教育部直属院校或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外),要求上报的高校的相关学科实力强,学科优势显著,且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每学院最多可以报三所大学。
遴选高校名单须经学院学位分委员会或学术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于3月8日前报送研招办,再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予以确认。
学院研招办
2016年3月1日